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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,那個交往六年的前男友還有沒有在看我的blog。

有或沒有,都無所謂。

但我突然想到了,好想寫。

未來也許想到了,還會寫。

但,都是你的醜態,如果你真的有看到,請立即把我的blog從你的最愛刪除。

因為,我不會因為你的抗議而停止我的想法。

最好,你已經沒在看了。

你走你的路,小心走,別跌倒。

記得,六年,你劈腿N次,N到我不想數,我只能說你的「卡」就軟Q。

而我,從來沒清醒過,直到有天想開了,我提了分手。

我想,你一直以為是玩笑,所以也沒放心上。

但應該沒見過那麼狠心的女人吧,因為我頭也不回。

更有趣的是,那年,你剛考上碩士。

你還虛情假意的告訴我,請我在你畢業那年,無論如何,一定要到會場去幫你「撥穗」。

為什麼我會記得這句話?

因為分手不久後,我的同事也考上了那間學校,做了你的學弟。

過了幾年,你準備畢業了。

我同事告訴我,「欸,你前男友好像結婚了。」

因為同事看到了你的畢業論文,前言提到你會有現在的成就,都要歸功於你的老婆。

非常有趣。

你就是一個總是把話說得太滿的人。

我覺得太有趣了。

如果,我照當年你告訴我的,無論如何一定要去會場幫你撥穗。

那麼,你老婆的臉應該都綠了。

還有,考上碩士真的不算什麼成就,你就是很容易幫自己冠上一些虛名。

跟你「切」了之後,我真的海闊天空,我懷疑當年我的「本體」被莫名的發射到外太空。

跟你在一起六年的那個女的,一定不是我,應該是個鬼才對,而且還是個沒主見的鬼。

對了,你的醜態真的可以寫好幾集。

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抹黑你。

但,分手之後,我把過去的回憶拚拚湊湊,才發現,怎麼都是醜態與謊言。

而且,這些事偶爾都會想起來。

於是,我的365寫到腸思枯竭時,只好拿你的醜態來墊檔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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