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,和一個男性朋友喝下午茶。

他說,他最近和他們那棟大樓的一個女生對上了眼。

每天都要趕在8:24分左右上班,才有可能在電梯裡遇到她。

他說,接下來他要開始釋放對她有興趣的訊息。

然後才有機會慢慢靠近對方。

這讓我想到,我是一個訊息如果不夠明確,我會完全感覺不出來的女生。

以前,有人都已經直接告白了,我才回去想了半天,

原來,人家早在生活中釋放了好多訊息,我一點也感覺不出來。

所以,希望我的朋友要追的對象,不是像我神經那麼大條的。

但是我以前,對喜歡我的對象神經很大條。

但對我喜歡的對象,我簡直就是務必要做到「使命必達」。

絕對不能有漏網之魚。

(笑),但是默默的做,不會被對方發現的。

噓,必殺技姐姐改天再傳授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imbettywang 的頭像
    imbettywang

    嵐姨老實說

    imbetty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